
我市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获得省财政厅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22-11-24 17:10:20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和省财政厅相关工作要求,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协调,在社保基金预算基础数据上求“准”、在预算编制方法上求“新”、在审核管理上求“精”,进一步增强了全市社保基金预决算编制的准确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同时,全市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坚持依法依规筹集、按时上解和下拨各项社保基金,确保了全市各项社保基金应收尽收、保值增值和社会保险待遇的及时足额发放。在今年省财政厅组织的全省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考核中,我市排位第三,受到省厅通报表扬。(社保科 孔曙晓 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