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性告知单
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性告知单
一、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提供本人的:
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户口簿、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个人征信授权书的原件。
异地缴存职工还需提供本人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原件。(说明:山西省内的不需要提供,须告知缴存地中心名称)
二、联保人提供本人的:
居民身份证、个人征信授权书原件。
三、按购房贷款类型提供以下资料:
1、商品房: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
2、二手房: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商转公: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银行的借款合同、全额收据(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同意提前还款的书面证明原件。(停止受理自2018年7月30日以后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四、担保方式:抵押、质押、联保、按揭。
五、贷款利率:首套贷款利率:1-5年2.6%;5年以上3.1%。第二套贷款利率:1-5年3.025%;5年以上3.575%。
六、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
责任编辑: 翟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