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掌握工业、交通、流通、粮食储备、环保等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和发展规划工作。
2 、参与全市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及参与调产、技改项目的科研、论证、评审、验收等工作。
3、负责企业国有资本基础管理工作,国有资产权属界定、登记和转让、资产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审核、监交国有资产收益、 编制国有资产预算等企业国有资产方面工作。
4、参与归口国有及国有控(参)股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等改革工作。
5、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监管市级国有企业财务工作。
6、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工作。
7、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
8、负责办理归口市级企业主管部门经费、工交商贸基金、财政补贴、专项资金、周转金回收和税收返还等资金方面工作。
9、收集、汇总、分析和反馈全市企业财务信息,按月编制企业财务主要指标,参与组织归口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
10、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