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析预测全市财政收支发展趋势,编制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负责我市中长期财政收支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组织财政改革理论研究和财政学会工作。
2、负责申报和批复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确定,检查指导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统一发放、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检查指导收费票据的使用。
3、贯彻执行上级预算外资金管理有关法规政策,会同有关科室拟定我市预算外资金管理配套措施,指导全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管理市级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办理市级预算外资金的审核、拨付,对市级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汇总编制全市和市级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
4、参与研究国有土地使用制度、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市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征管和核算工作;分配和管理住房制度改革支出的预算指标,管理全市住房资金和财务。
5、贯彻执行上级彩票管理政策法规,拟定我市彩票管理实施办法;审核、报批及下达彩票发行额度;审批和确定彩票发行方式及技术规范;监管彩票发行机构财务;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收入的资金分配和使用;查处彩票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全市财政系统国债的发行、兑付工作,指导各县 (市、区)财政系统国债管理工作。
7、拟定全市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方案,会同市监察委员会检查指导全市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
8、参与研究和拟定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9、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